慈溪新闻网讯“筑巢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企业人才优先开发,大力引进储备各类紧缺急需人才,根据《慈溪市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明天起,新一轮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申领补助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次申报对象是2011年6月1日以后从市外引进,与本市非公有制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须同时缴纳社会保险),目前仍在岗人员,具体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国家“211工程”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等四类人才。对纳入储备计划的上述四类人才,分别给予每月4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津贴补贴。同时,对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按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为2年,分两次申报,每次补助一年。
明天起,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登录慈溪人才网申报补助。据介绍,我市已在2011年出台了《慈溪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并从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制订了“1+7”系列人才政策,包括制订了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实施意见,鼓励扶持企业和各大产业平台吸纳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力争5年内引进储备各类企业人才4000余名。其中,目标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人才150名,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人才300名,引进国家“211工程”重点高校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1000名,引进其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3000名。-记者 陈利群 通讯员 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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