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市教育局卫生局:学校幼儿园要做好灾后卫生防疫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0日 17:14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遭遇台风“菲特”的侵袭和历史罕见的强降雨灾害,不少地区和学校严重受浸。今日,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学校幼儿园做好洪涝灾害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通知要求受灾地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洪涝灾害卫生防病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将洪涝灾害对灾区教学秩序的冲击和对灾区学生身体健康的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洪涝灾害发生地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洪涝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抓好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处置、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环境消杀灭以及厕所、垃圾管理等重点环节,各学校特别是受淹学校,在复课前对学校所有进水场所进行检查,必须对所有被水浸泡过的场所,尤其是学校食堂、教室、寝室、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清洗和消毒,做到水退到哪里,清洗消杀工作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可采取自行消杀或请专业公司消杀方式进行,教育部门要将受淹面积及消杀药品需求及时告知当地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统一调拨消杀药品。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及时派出卫生防疫队伍,为学校卫生防病提供技术指导,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确保学校能及时复课。

  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要加强疾病和疫情监测报告,务必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自查工作,有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学校,要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和水样送检,经当地卫生等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灾后对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水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和学校传染病防制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会同当地疾控机构指导受灾学校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和学校环境卫生的相关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凡受洪水浸淹过的食堂,重新启用需经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评审和许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措施,重点抓好食品的采购(特别要禁止采购、使用无标识及不合格散装食用油)、贮存、加工、出售以及食堂安全保卫等重要环节的管理。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未经清洗、消毒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要对剩余的食品原料、调料等进行检查,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宁波日报记者 陈敏)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