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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售污染药品按假药论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1日 08: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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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召集部分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要求受灾企业必须封存受水污染的药品,不得再行销售,否则按销售假药论处。

  据了解,除个别企业仓库有不同程度受淹外,我市药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可控。受灾企业表示已及时做好了补救措施,将药品转移至高处储存,对少数药品被淹被污染等情况采取报废措施,对可能有安全隐患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送样检验后再行处理。对灾后可能出现的消杀药品、皮肤科用药需求较大的品种,在库存和保障上进行了协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大药品批发销售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受水浸泡药品的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受损情况,就地封存受水污染药品,一律不得再行销售,否则,按销售假药论处。加强冷藏药品管理,杜绝因停电可能产生的冷藏药品冷链失控现象发生。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贾文波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