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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提醒:遇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乱收费可投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0月12日 07: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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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昨天,市物价局会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联合召开我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价格政策提醒会。

物价部门要求全市汽车维修和救援服务企业在提供维修服务和救援服务时必须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根据规定,一般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此外,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不得哄抬价格、谋取暴利,没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应当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物价部门表示,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汽车经营、维修和救援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督,对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投诉。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俞仲智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