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特大走私进口婴儿纸尿裤等刑事案,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偷逃税金额达700万元,本案被告单位南京某日用品公司一审被判处罚金800万元,被告人缪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10月,宁波海关在对进口货物的风险分析中发现,南京某日用品公司在进口日本某知名品牌的婴儿纸尿裤过程中涉嫌伪报数量。
进一步侦查发现,2011年4月,本案被告人缪某获知其在日本的同学乔某拥有日本某知名品牌婴儿纸尿裤的货源,便以其岳父所经营的一家公司名义,以低于实际价格申报并进口了约8吨婴儿纸尿裤,通过偷逃关税获利。
在尝到甜头后,2011年6月,缪某与乔某等人合伙成立了一家日用品公司,由缪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乔某负责在境外的货物采购和发货,缪某负责货物的进口和销售。
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该公司采用伪报数量的方法,向海关申报进口纸尿裤和奶瓶,且把重量控制在海关允许误差的范围以内。其具体的作案方法是,乔某组织好货物后,把发票、装箱单的电子版发给缪某,缪某根据这些单证,对货物的型号、数量、重量、总价等进行修改,然后制作成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发票、装箱单、合同等虚假单证进行报关,以此偷漏关税获利。
市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的15个月时间里,南京某日用品公司以低报价格等方式,共走私进口婴儿纸尿裤、奶瓶114票约1000吨。经海关核定,这些走私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约为6000万元,偷逃关税金额近700万元。此外,2011年4月,缪某和乔某两人以低报价格方式从日本进口8吨婴儿纸尿裤,完税价格约45万元,偷逃关税金额6.6万余元。
另据了解,缪某被捕后,曾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另一起走私案的重要线索,并协助海关侦破了该案,因此被减轻处罚。(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贺磊 陆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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