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咚”地一声,少女小燕从梦中惊醒。定睛一看,隔壁的汪某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房间里,手里还提着电扇,正满脸堆笑走向床边,一只手不自觉地摸了过来……小燕大叫一声,汪某吓得应声就逃。
昨天,这位“怪蜀黍”终于在江北法院领到了冲动的惩罚。
30多岁的汪某,从贵州来宁波打工已有好几个年头,一直单身。几个月前,邻居阿花(化名)家来了女儿小燕。小燕外形清丽,她打算先找工作,等16岁生日一过就去上班。
同在一个屋檐下,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汪某对小燕渐渐动了别的心思。凭着和阿花相熟,他经常借机走动。小燕恬静乖巧,平时也不多话,但汪某觉得,“小燕对他有好感”。
7月初的宁波正处“烧烤期”,简陋的出租房越发闷热。凌晨3时,汪某躺在床上迟迟没有睡意。出了门,透过窗子开的小缝,他看到隔壁家的屋子里,小燕一人正静静地睡着。汪某忍不住有些冲动,他回屋拿起电风扇,转身朝小燕的房间走去。
汪某推开窗,蹑手蹑脚地翻进了房间,“咚!”电风扇不小心敲到了窗框,一下子把小燕惊醒。“汪大哥,你,你,你怎么进来了?”“小燕,你热不热,我把电风扇拿来给你吹。”汪某边说边顺势坐在床边,一只手不自觉地就向小燕的大腿摸去。小燕大叫一声,打算呼救,汪某看她不愿意,吓得赶紧逃回自己的住处。阿花下班回家后,和小燕一起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
法庭上,公诉人认为汪某以求奸为目的,非法闯入他人住宅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而汪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其辩称自己只是关心邻居没有侵犯她的意图,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 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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