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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怒汉抢车位拼拳脚交通违法劣迹一箩筐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4日 10: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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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坚波通讯员李国敏陈 杰)因抢车位发生撞车,两名驾驶员怒而动粗。巧合的是,他俩均是“驾车狂人”——分别拥有12次、10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日前双方的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

“小城春秋小区里面两辆车撞了!双方还打架……”10月28日23时许,姜山交警中队接警后赶至事故现场,发现两辆车紧紧“吻”在一起。经调查得知,当时李某驾车进小区,找了近5分钟才找到了一个车位,正想将车倒进车位,孰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王某驾车也往这个车位“钻”,结果两车撞在了一起。李某下车后正想与王某理论,没想到王某二话不说就挥拳相向,李某当即和他扭打在一起。 10月29日,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但事情没完,民警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的车有12起违法行为未处理,须记25分、罚款3600元;而王某也有10起违法行为未处理,须记18分、罚款2000元。根据规定,交警对双方的车辆进行暂扣,等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才能放行。

稿源: 鄞州新闻网   编辑: 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