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后一片狼藉。 (法院提供)
中国宁波网讯 有个“老赖”胆真大,几千平方米的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他索性指使他人把房子拆了,并与拆房者达成协议:自己收取定金、进场费7万余元,拆下的建筑材料由拆房者自由变卖!
近日,江东法院向江东公安分局提供线索,抓获了这个目无法纪的老赖吕某,并于昨天通报了案件详情。据介绍,这起偷拆被法院查封房产的案件,在我市尚属首例,也向藐视法律的个别人敲响警钟!
60多岁的吕某是象山石浦人,开了两家公司。2011年,他将其中一公司名下5本房屋产权证和5本土地使用权证下的房地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2200多万元,结果拖欠不还。去年7月,银行一纸诉状告上江东法院。然而银行胜诉后,吕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同年10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查封了吕某公司用来抵押的房产,并张贴评估拍卖公告,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但第一次拍卖流拍。
谁知到了今年3月底,在第二次拍卖前夕,拍卖公司反映该房产已被损毁。法官即刻赶往现场,赫然发现价值230余万元、持证面积3900余平方米的房产竟被夷为平地,仅剩18平方米的门卫小屋。
5月7日,法院发出公告,要求拆房人15天内主动投案自首,并将此案移送江东公安分局进行侦查。
5月中旬,拆房人程某主动致电执行法官,称吕某与其有协议,对方要求他按协议拆房,“我拆房后,建筑材料都运走卖了,然后我按协议给了吕某一笔钱。”
程某说,他看到法院公告后,才知道所拆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且评估。慑于法律的威严,他主动向江东法院坦白一切。
法院随即将该线索反馈给江东警方,并多次奔走象山寻找线索,与警方、银行联合找寻吕某。
经多方努力,10月30日中午,执行局接到公安部门来电:吕某落网了!
然而,被抓获的吕某还满口狡辩:“房子又不是我拆的!我知道法院查封的房子不能破坏!”但他没想到,警方已经掌握了程某和吕某之间的协议以及相关收条,证明第一次流拍后,吕某告知程某可拆房子这一事实。面对铁证如山,吕某顿时哑口无言。
由于被处置的财产损失严重,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吕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责任,且逃避执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他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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