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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前往警局报“失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3日 07:5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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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余姚法院的被告人席上,站着一个糊涂的四川籍司机吕某。他醉酒驾车后,竟开车找派出所“自投罗网”,说要“报案”。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3日凌晨4时许,余姚市阳明派出所的大门口,一辆黑色小轿车霸气地停在门中央,驾驶室里下来一男子,身上带着酒气,说是报案。

该男子称,车里的一只包被人偷走了,里面没有现金,但是有几百万元的欠条。被盗时,他的车就停在派出所门口的长城路上。民警当即查看了车辆情况,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一名年轻女子,但车锁和车窗完好无损,再看男子,一身酒气,会不会记错了?

民警让他再好好回忆一下,没想到男子竟开始破口大骂,吵吵闹闹近一个小时。随后到来的交警将男子带走,并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这个“送上门”的男子就是吕某。酒醒后他称,当晚,自己在KTV里喝了大概6瓶啤酒。最终,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余瑾)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