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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刮擦介小事体 车主高速路上争执1小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3日 08: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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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下午4点多,杭甬高速余姚大隐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轿车和一辆越野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了刮擦。这本是件简单的事故,无人受伤,车损也不大,可就因为双方车主争执不下,导致之后的一个小时内,该路段的两个车道被事故车占据,影响了交通。

  在现场,事故车辆由于无法动弹,占据了两个主车道,路边还停着一辆拖车和前来处理事故的警车。在勘查了现场后,高速交警王警官认定,轿车车主周先生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越野车车主鲍先生无过错,无责任。

  本以为事故原因清晰,责任明确,王警官可以立即将事故现场撤除,恢复事故路段通行,可没想到,无责任方的鲍先生却坚持要求周先生把车损的钱付了,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

  听到这个条件,周先生不干了,他认为所有费用保险公司会理赔,自己既然已经答应负全部责任了,没必要再掏钱。双方就此起了争执。

  王警官也做起了调解工作,他对鲍先生解释说,交警只负责对事故进行认定,具体理赔需要保险公司认定,但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直接开车到高速上来进行定损的,希望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态度处理好事故,早点撤离现场,恢复车道通行。可鲍先生及车内家属就是不同意,坚持要对方先付钱。

  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王警官发现,鲍先生是第一次出事故,并不知道保险的理赔程序,因此很担心全责方走掉以后,车损的钱赔不到。

  经过民警再次细致地调解和劝说,鲍先生终于答应在认定书上签字。而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记者王思勤 通讯员 杨建军 王勇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