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一次轻微的刮擦事故,竟让他意外变成了植物人。原来,他患有先天性严重缺钾,但凡轻微碰撞,均可能引起脑血管破裂。
随后,他妻子先后将事故另一方司机和集装箱车挂靠的公司告上了法院。
路遇轻微刮擦
去年12月,王某驾驶一辆集装箱车,沿穿山港区穿山大道自东向西行驶。途中,李某驾驶另一辆集装箱车欲借道超车,就在这一过程中,两车发生刮擦,王某头部轻微碰伤。
事故不严重,伤口也不是很大,王某以为头伤没有大碍,便与李某一同继续驾车前往穿山港区交警中队处理该起事故。
谁知,距事故发生不到半小时后,仍在驾驶中的王某进入了意识不清的状态,连方向盘都无法控制,他用尽力气控制车子,最后车子轻轻地和路边的隔离栏发生了刮擦。
李某赶紧停下车到王某驾驶室内察看,却发现王某已经昏迷不醒。
至今昏迷不醒
王某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并住院数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碰擦,竟然让王某至今昏迷未醒。医院诊断其为因颅脑损伤致植物状态,即成为植物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两车轻微刮擦竟然引起司机重伤并且昏迷不醒,这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医生的话说出了其中的原委,王某患有先天性严重缺钾,但凡轻微碰撞,均可能引起脑血管破裂,导致颅脑损伤昏迷不醒,这一点恐怕连王某自己都不知道。
家属告上法院
王某家人为此花费了巨额医疗费、住院费等。随后,王某的妻子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李某及其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费用80余万元。
交警部门认定在王某与李某的交通事故中李某承担全部责任,鉴定机构则认为王某受伤是其自身疾病原因,车祸作用为次。
法院综合各方意见,判决被告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王某30余万元。
因在本案中获得的赔偿不够支付王某治疗过程中的费用,王某妻子再次递交诉状,以确认劳动关系为由起诉王某所在的公司要求按照工伤赔偿。
原来,王某驾驶的集装箱车是他自己购买的,但为了拥有运营资质,挂靠在公司名下。
王某与公司签订了《特殊工种岗位聘用合同书》,但实际上双方按《货运车辆挂靠经营合同》和《挂靠车辆运输业务协议》履行,即王某借用公司的资质进行集装箱货物运输,自负盈亏。
据此,法院认为,王某与公司之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
昨天,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确认劳动关系的诉讼请求。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董怡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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