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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赚钱神话破灭 宁波百余名投资客梦断湖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9日 07: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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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租金

3年期满,王师傅当初的所有担心都成了残酷的现实。早在2012年,包括王师傅在内的多数业主就收到管理公司的函件,要求续签后6年的委托经营合同。

一看合同条款,他们就发现购买商铺时承诺的内容完全变了样:稳定的收益没了,商铺租出去才有收益,租不出去业主就没有一分钱。绝大多数人因此选择了拒绝,他们说,除非对合同的霸王条款进行修改。

今年4月30日前夕,首期3年委托经营合同即将到期,业主们又陆续收到管理公司催促续签合同的函件,但他们发现,合同条款还是没做任何改动。

“在委托经营期间,管理公司拥有商铺的代理招商权和经营管理权。商铺出租后产生的租金收益,92%作为业主投资回报,另外8%作为管理公司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的服务费。在此前提下,业主不用承担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的招商费用、二次装修费用、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这一条款是引起业主拒绝续签合同的直接原因。王师傅认为,这与当初开发商的承诺完全是两回事。这一条款意味着,商铺如果租不出去,业主的收益就等于零,年收益超过房价8%的神话就此彻底破灭了。

僵持之下,部分业主从“大局”出发,选择了妥协。当年和施女士一起买房的陈女士,是少数续签了委托经营合同的业主之一。目前,她每季度可以从管理公司那里拿到1200元的租金收益。这意味着,她投资的商铺年收益只有房价的2%,远达不到当初的8%。

在陈女士的叙述里,这2%也是一波三折: 

今年4月初,她接到管理公司的信函,前往湖州续签委托经营合同。刚开始她也是不愿签的,但管理公司方面诉苦说,业主都不签合同,公司对商铺无法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市场难以形成,就更甭说繁荣市场了。

陈女士有点犹豫,几天后管理公司方面又劝她,只有更多的业主签订了委托经营合同,他们才能着手后面的招商工作,否则对大家都没好处。

抱着繁荣市场的美好愿望,陈女士选择了让步。电话中,管理公司答应的租金为每天每平方米0.6元,这样算下来,她40多平方米商铺的租金年收益有9000多元,虽然比当初说的8%低了很多,但她还是答应前往续签。

等她赶到湖州,管理公司却变卦了,称租金每平方米每天只有0.3元。陈女士心里算了笔账:当初她买的是一间20多万元的商铺,按当初销售的说法,每年返还业主总房价的8%作为回报,每年收益近2万元,10多年就能收回全部的投资款,可哪里想得到,现在一年的收益只有4800元。

虽然这样的悬殊让人难以接受,但陈女士没精力再去计较,只是提出,双方签好合同10天后,管理公司要将一年的租金全部付清。

委托经营合同签好了,管理公司那边却没了声音。在陈女士多次电话催促后,管理公司才说,目前很多业主都没签合同,商铺租不出去,年租金一次性付不出,能否改为一季度付一次,每次1200元。

陈女士再次选择了妥协,管理公司随后支付了第一笔租金收益1200元。第二笔款项本应在9月10日之前打进账户的,但管理公司还是爽约了。

9月11日,陈女士又去了催款电话:如再不付款,按合同条款法庭上见。在此情况下,管理公司才把第二笔1200元钱打了过来。

“2%同当初的8%相差那么多,我们都没计较,可管理公司还要反复催促才付款,真的心力交瘁了。”在陈女士看来,每年收益只有4000多元的商铺如今已变成了负担。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