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长相出众,她接到了一些平面模特的业务。但模特的工作并非天天都有,很多的时候,等半个月才能接到一个活。为了生存,她偶尔也做做“小姐”的兼职。不过,花钱大手大脚的她并没有存下多少积蓄。
交往中,她结识了一些有钱人,做起了“商务接待”。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有些客人在找乐时,还会吸毒,有些也要求她们跟着一起玩。
李婷心想,靠做模特根本赚不到大钱,青春稍纵即逝,不如好好利用手头上的“优质资源”,趁年轻多赚一点。
于是,她以“模特”及“商务接待”为名,从全国招募年轻貌美、身材高挑的女孩加入其团伙,用微信的方式,把女孩的照片发给客户,供对方挑选。
“买毒送妹”是她不为人知的独特生意经。她让手下的女孩把客人的毒品送到指定的星级酒店,让女孩们陪吸陪睡,之后收取高额嫖资。这种做法,圈内人称为“溜冰”,这些女孩则被称为“冰妹”。
不少客人就是因为喜欢送货的“冰妹”,因此固定在李婷那里购买毒品,有些熟客基本每周一次,每次最低消费都在5000元以上。
李婷想先通过这种方式积累大量财富,然后逐渐退出。因此在手头有了积蓄以后,她大部分投资在房产上,还在海曙区苗圃路盘下了一家店铺,让小姐妹经营卖服装。
以致,在案发后,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这段人生是失败的。她甚至认为:“这是赚钱过程必然要付出的代价”。
“我就是要证明给母亲看,我不会没用,我要比她会挣钱,比她过得好。如果不出意外,等我彻底洗手不干了,我就找一个好男人嫁了,以后生个小孩,我绝不像我父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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