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记者虞浩英
“不知道哪个施工队留下这么个半拉子工程,现场连个警示标志都没有,害得我摔成骨裂,要动手术。”近日,家住小港横街的王女士打进本刊民情热线,希望帮助她找到施工方。
11月24日晚上6点多,王女士从小港医院出来,骑电瓶车回横街,路经江南东路。“我知道这一段路不好走,所以骑得慢,但还是摔倒了,因为摔得厉害,就马上叫朋友送我去医院了,一查三处骨折,一处骨裂,需要动手术。”王女士说,出了这样的事,施工方没有尽到告知提醒义务,也有责任,应该承担医药费和误工费。
11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女士所说的地方,这里恰好是三星宾馆对面,兴隆汽车修理厂门口。在一段不到两三百米的非机动车道内,有四处路面被挖开,其中有三处刚刚浇上水泥的路面还没有干透,放着几块警示标识牌。记者向修理厂的师傅打听11月24日晚上6点多王女士摔倒的事情,一位姓张的师傅说,确实有这么件事,当时摔得挺厉害,送医院了。
“其实不光她摔倒,好多人都摔倒过呢,曾经一个晚上就有3个人摔倒!这一处全部挖开了,过路人必须经过这坑坑洼洼的路面才能前进,避不开的。说是建一个污水工程,但后来施工方一直没有动静,连个警示标志都没放。听说这回出了事,挺严重,11月27日才有施工人员浇了这些水泥路。”张师傅告诉记者,这个路面一个多月前挖开,当时回填了一些渣土,但来往车辆压来压去,就下陷了,变成了坑,而且高低落差挺大,骑电瓶车的人要是掌握不好平衡,挺容易摔跤。
记者仔细观察了事发路段周围的照明情况,照理说有主道的路灯,晚上6点多应该也能看到路面情况不好,王女士应该会减速慢行,为何还会摔倒呢?一旁另一位师傅回答了记者的疑问,他说:“大白天都有人摔倒的,何况那天有些阴沉沉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王女士报案的小港交警中队,一位俞姓警官告诉记者,11月26日中午,当事人来报案,警员也去现场拍了照片,当时现场还是没有警示标示的。不过因为是事后报案,需要王女士本人提供证据,才能立案,因此这个事故尚未立案。
接着,记者通过小港街道城建办找到了施工方——浙江宏达建设有限公司。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正在贵州出差,对于王女士摔倒的事情,他了解情况后会作出处理。
11月29日,王女士告诉记者,施工方一位负责人到医院看望了她,并垫付了10000元的医药费,这让她感到欣慰。“尽管受伤吃了不少苦头,不过施工方能主动承担责任,多少让我宽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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