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今后,我市涉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等5大类政府服务将向社会组织购买。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鼓励规范全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拓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渠道,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购买内容具体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等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等技术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等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此外,《意见》还规定,政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4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据了解,市民政局日前已启动2013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此次评估结束后,社会组织的等级将与其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享受政策优惠、获评先进示范等直接挂钩。下一步,我市还将发布政府部门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邓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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