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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权一房到多权一房 多元融资激发宁波农村发展活力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07日 07:2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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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江北区在全国率先试水“两权一房”抵押贷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前后,宁波各地纷纷因地制宜进行农村融资创新———“多权一房”相继涌现,林权、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船舶使用权、渔船、大型农机具等一系列静态抵(质)押物陆续激活,让农民融资途径越来越多,创业的底气越来越足。

今年8月底,镇海区正式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权益”(简称“经营权及房票”)质押贷款试点工作。蛟川街道清水浦村村民孙明宏是镇海推出“房票”质押贷款政策后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平时做工程承包生意的他拿着自己的“房票”,顺利地从镇海农商银行获得58万元贷款,解决了承揽工程资金周转问题。

鄞州区出台意见明确,该区农民可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农村住房,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并依照有关程序办理抵(质)押贷款。

“和江北、鄞州、镇海等地相比,奉化在林业方面有自己的独特优势,因此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昨天上午,奉化市林权登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汪来德对记者说。

据了解,奉化市共有林地面积841平方公里,占该市总面积的67.1%。从2010年开始,奉化市开展以森林资源抵押为核心的金融创新,加大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3年来,奉化市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45笔,银行授信额度累计5.9亿元。

同样,宁海县有一个颇受当地农民欢迎的“土林地银行”,拥有林权的农民可以直接办理抵押贷款,拥有土林地经营权的农民也可以进行抵押担保贷款。针对农户实际创业需求,“土林地银行”鼓励农户办理小额循环贷款,由金融机构以村为单位,采取“集中评定、一次登记、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三年有效、随用随贷”的办法,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3年来,“土林地银行”累计担保3070万元,带动合作社成员234人,盘活森林资源资本化1.4亿元,扶持中小林业经营主体47个。

早在2006年,象山县开始探索“活化”海域使用权证,拓宽海域使用融资空间的机制。截至目前,该县已累计抵押登记50宗用海,抵押金额3亿余元,抵押面积130余公顷。2010年下半年,象山县又推行渔船抵押贷款。2011年,810艘渔船共得到贷款2.89亿元。今年1至11月份,这两个数字分别增长至1527艘和8.99亿元。许多渔民利用充裕的资金更新老旧的渔船捕捞设备,添置新渔船,进行渔业再投资。

市农业局副局长凌永建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各地对农村土地和房产等抵押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让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尝到了甜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市各地必将推出更多的创新举措,进一步盘活更多的农村沉睡资产,激活农村发展能量,有效破解“三农”发展难题。(记者余方觉 黄剑跃 通讯员仇丹娅)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