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谎称可以帮外地小孩上宁波学校 一男子骗取钱财10万余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07日 08:19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外来人员子女在本地学校上学,是一桩难事。有人动歪脑筋轻松就骗到了10万余元。日前,鄞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于桑,33岁,鄞州人,向朋友阿兰吹嘘自己能够搞定外地小孩就读宁波本地学校的事情。阿兰的老乡老李的小孩想上钟公庙小学,于是今年5月,阿兰找到于桑帮忙。 

于桑找到了学校里认识的一个人,对方说必须按照规定来,这个忙没法帮。于是,于桑便动起了制作假冒录取通知书骗钱的歪脑筋。他打电话给阿兰,让他的老乡准备好1万元钱和四条软壳中华香烟,再把小孩的资料给他。当晚,高兴坏了的老李就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宴请于桑和他的朋友,次日就按照要求给于桑送去了1万元钱和四张香烟票。 

随后,于桑在电线杆上找了一个刻章的小广告,花了100元钱刻了一个钟公庙小学的公章,又在复印店用红纸打印了《入学通知书》,加盖印章后给了老李。拿到录取通知书的老李再次宴请于桑,还请他去KTV。 

后来,老李又给于桑介绍了另一单“生意”。于桑用同样的手段“解决”。于桑的名气在他们的朋友圈中渐渐大起来,找他帮忙的人越来越多,他全部帮忙“解决”。帮忙入学的学校也从钟公庙小学扩大到首南中学、春蕾中学等。于桑还对不同的学校进行不同的收费。 

自2013年5月至7月,于桑共诈骗受害人7名,收取钱财96000元,以及20多条中华香烟。由于被害人送的都是香烟票,于桑把它们变卖共套现12600元。 

8月23日和24日,有受害家长发现其中两家学校已开始军训,而他们子女入学一事却没有眉目,打电话给于桑发现对方已关机,终于知道受骗。 

8月27日,于桑在家人劝说下向公安机关自首,他的家人把钱财归还给了受害人。最后,鄞州法院一审判决于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文中均为化名) (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璇)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