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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竟私自拖车 车主被罚款200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4日 08: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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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晚上9点21分,杭州湾跨海大桥往宁波方向1396公里处,两辆面包车前后拖曳,驶入了高速公路第三车道。

  一路跟踪,高速交警找到了这两辆“连体”车。此时,它们已经以70多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了将近10公里的路程。

  据悉,因车子故障,驾驶员孟师傅将车靠边后正发愁。这时,尹师傅驾车经过,看到有人求助就停了下来。双方一交流,原来是老乡。于是,尹师傅找来一根长约5米、直径约2毫米的细铁丝,一头一尾分别系在了两车的牵引杆上。之后,两车双双打开了双跳灯,慢慢开进了高速公路。

  当场,高速交警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提醒,高速公路上是严禁没有资质的车辆拖曳、牵引故障或事故车辆的。□记者王思勤通讯员水心胜黄超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