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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沉睡资产,激发农民创业激情

江北区:司法为“两权一房”抵押定准掌舵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4日 10: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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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4月,江北区打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坚冰,率先在全国试行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简称“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激活了江北农村3.3亿元沉睡资产,激发了农民新一轮创业激情。

  在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中,江北区人民法院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为实现银行效益、农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发挥了司法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旨在破解农村融资难题,帮助农民获得创业资金,但要做好工作,必须确定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确保金融机构的债权不受损害。为此,江北法院为这项工作提供了一系列专业、精确和周到的服务。

  首先是开展对申请贷款农民的信用确认。法院与宁波市区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市区联社”)合作,利用法院涉诉案件查询系统,对申请贷款农民的资信、诉讼诚信度以及涉诉情况进行贷前审查。据此,法院向市区联社出具有无不良诉讼记录的回函,便于市区联社对申请贷款农民进行资信情况的评估。

  对可能出现的不良贷款苗头,积极予以化解。早在几年前,法院就与当地农业、水利、土地管理等部门联合成立江北区农民债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发生“两权一房”债权纠纷时,将按照人民调解———农业、水利部门会同建设、土管部门进行调解———法院起诉的顺序进行协调。据统计,4年来,法院联合相关部门诉前指导化解不良贷款苗头近60起。

  在诉讼中及时确认抵质押的有效性。对协调不成进入诉讼的不良贷款案,考虑到市区联社债权的实现问题,法院在进行裁判时,对“两权一房”抵(质)押具有优先权的效力予以确定,同时开设绿色通道,指定骨干专门办理,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四年多来,进入诉讼程序的“两权一房”抵(质)押业务的不良贷款案共13件,调解结案7件,判决结案6件,裁判后全部自动履行完毕,没有发生一起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

  江北区有关部门多次表示,没有司法强有力的支持和指导,“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工作不可能顺利开展。

  [相关链接之一]

  长期以来,农村信贷一直存在担保难题。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在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但相关权利并没有明确界定,产权关系不清晰。与此同时,由于农户生产经营的特殊性,缺乏有效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在为农民提供信贷服务时很难获取担保,由此产生了贷款难,并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许多原来的近郊村(城乡接合部),已成了名符其实的“都市里的村庄”,其中江北城区面积由2005年的7.9平方公里扩大到如今的近30平方公里。大批农民从传统的以户为单位的土地耕作中脱离出来,或从事大规模现代农业、或从事农村服务业。农民的转产转业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如何搞活农村信贷市场,成为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重要工作。

  [相关链接之二]

  “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开展四年多来,市区联社共向全区88个村“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授信总额近7亿元,已有2500多户农户获得“两权一房”抵(质)押贷款,贷款总额超过3亿元,其中仅“房票通”这项政策,当地农民就获得了1亿多元贷款,实现了创业致富梦想。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李明敏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