崭新的楼盘,一夜之间均价跌了每平方米6000元。12月13日,太守名府的几十名业主被这一消息震惊了,一时间,他们难以接受房价下跌的现实。
业主激动地砸了模型
12月14日,太守名府售楼处的大门口,一拨又一拨业主聚集起来,他们在楼盘大门口拉起横幅,上面写着“新中宇集团还我6000元一平方米”等字样。
一时间,门口的交通因此拥堵。售楼处里摆放的楼盘模型已经裂成好几块,这是12月13日下午被激动的业主砸坏的。
业主赵女士称:“今年6月份,我买了这里的一套小高层,价格大概每平方米26000元,买房时,销售人员说房价只会涨不会跌。没想到他们12月13日放出广告,竟然均价每平方米跌了6000元。折合我家房子的面积,相当于一套房子便宜了100多万元。”
赵女士表示,除了对突然降价不满意,许多细心的业主发现,售楼的公司名称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新中宇”,变成了现在的“中原地产”,难道是开发商‘跑路’了?
与此同时,看着还未完工的房子突然降价,业主们担心,会不会随着降价,房子的质量也跟着下降?
激动的业主们主张,开发商要么退还差价,要么给他们办理退房。赵女士称,据她所知,多数业主主张“退还差价”。
新中宇承诺降价不降质
12月14日下午,新中宇集团负责人接受采访称,“业主们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开发商按照市场化的机制获取土地,并通过市场化的运作进行销售,因此相关事宜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我们保证,即便销售价格下降,楼盘的成本投入不会发生变化,降价决不降品质”。
关于变卖楼盘给其他公司的传言,新中宇解释称,“之前是我们新中宇自己组建销售部售楼,目前,为了更好拓展市场营销,我们邀请中原地产代理售房,并不存在将楼盘变卖给中原地产的说法。对于这种恶意传谣的行为,我们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资金链断裂的谣言,开发商解释,该项目连同土地加建造费用,公司已经投入十五六亿元,剩下几千万的工程量占总成本的比例很小,根本不构成出现烂尾楼的可能性,按照目前的工程进度,公司计划在明年6月前完成所有工程,尽量争取提前竣工交付,给业主一个满意的家。
该负责人还表示:“本次大幅度的促销,是公司根据目前经营需要制定的一次短期的商业促销活动,促销范围是4幢高层的200多套房子,共计让利3亿元。等到促销活动结束后,价格会陆续回升。”
观点交锋
房产商的“价格欺诈”?
对于开发商大幅降价,老业主都纷纷表示不满,他们称,同一套房子,差价竟达百万元。“这样莫名其妙地蒸发掉,我们的损失算谁的?”一位业主情绪激动地说。
部分业主还声称开发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平白无故受了损失,不找开发商找谁?”
房子升值了你会补差价吗?
有业内人士认为,已购房者因心理因素,能接受低价买高价卖赚取中间差价获利,却不能承担风险。试想,如果是低价买了,后期升值,开发商能不能要求已购房者补差价?同时,她也认为,该事件也说明楼市确实存在问题,降价幅度较大,从侧面反映了楼市泡沫较大。
理性对待,重提“契约精神”
对于“业主围攻降价楼盘”事件,一些业内人士和网友认为业主抗议楼盘降价毫无道理,不仅违背契约精神,若有过激行为还涉嫌违法。
他们认为,面对市场行情的起起落落,购房者应当尊重合同契约对于价格和价值的约定,相应承受房价涨跌起伏的风险。
尽管业主“包围”售楼处不是理性行为,但业内人士也认为,“围攻事件”不完全是业主们的错,开发商仍需反思。
之前各地类似事件中,确实存在“一些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不负责任,私下承诺或保证房价不跌”的现象。
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的汪宇波律师分析认为,开发商卖房要讲信用,重承诺,要对自己的品牌楼盘负责。业主们若认为开发商这样促销有失公平,建议理性维权,走法律途径解决。
也有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判断房价是否公平的唯一时间点应当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时,而不能因为签订合同后开发商调价而认定“显失公平”。因此,已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因降价而补偿难以获得法律支持。本报记者 陈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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