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张瑾 通讯员沈铁军)记者日前从区卫生局获悉,2014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将在今年基础上“微幅调整”,通过提高筹资标准、扩大参合受益面、保障重心向重点人群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调整后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和综合保障力度将继续在全市处于领先位置。走过十个年头的镇海“新农合”已成为我区农民医疗保障最强有力的后盾,2014年,“新农合”为农民撑起的这顶医疗保护伞将越来越管用。
2013年度,我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1200元,参合农民28430人,参合率达98.35%。2014年起,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13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原250元提高至300元,镇(街道)财政补助从原350元提高至365元,中央、市、区财政补助从原600元提高至635元。
在筹资标准提高的同时,新农合保障水平也不断提升。2014年,针对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重大疾病患者,我区将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原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负担,缓解参合农民因患重特大疾病致贫、返贫现象。
在明年,“新农合”生育关怀的氛围将更加浓厚。参合农民在区内医疗机构生育每例定额补助从原800元提高至1000元,在区外医疗机构生育每例定额补助从原400元提高至600元,同时,区妇幼保健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门诊补偿标准参照区内二级综合医院。
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受益面,我区自2014年起将取消100元的原门诊起付标准,这项调整成为本次新政策的一大亮点。据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调整意味着参合农民门诊治疗发生的有效医疗费用年度累计在3000(含有)以下的,将全部获得补偿。而根据1.5万人次的年门诊量和50%的门诊补偿比率预测,取消门诊起付线,将为全区参合农民“减负”75万元。
2014年,我区还将继续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60岁以上老年人、中小学生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一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区财政列支。根据调整方案,60岁以上老年人在常规体检基础上,明年将新增血常规、肾功能、胸片等体检项目,经费标准提升至60元/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负责体检及汇总统计工作,并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做好相关的预防保健、健康咨询、导医转诊及慢性病人的后续动态随访服务。
编辑: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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