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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车摸手机、看短信等8种小动作可能致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8日 07:1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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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因为向车窗外张望走神这样一个“小动作”,货车司机孙某这下“亏大了”。上周五晚上,因为回头张望,他的货车在余姚服务区匝道口撞上了前方的保时捷凯宴和尼桑车,并一度使得服务区出现大面积拥堵。高速交警宁波支队的一位民警告诉记者,因为摸手机、看短信、吃东西、喝水、拧瓶盖等看似不起眼的“小动作”,每年在高速公路上引发的事故数以百计。

今年8月11日,因为司机仰头喝水,一辆苏州牌照的本田商务车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撞护栏,车子险些坠海。而在此前不久,宁波绕城高速上,货车司机陈某驾车时低头点烟,其所驾半挂车冲到了对向车道,现场险象环生。

一位有着多年事故处理经验的民警用一组数据说了话:假设一辆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速是100公里,每一秒就会前行27.8米,而人体的理论最短反应时间为0.7秒,在驾驶员尚未来得及采取任何措施前,车辆就会前行近20米。

同时,据这位民警称,在司机左手单手握方向盘,腾出右手做其他事情时,很容易出现方向盘打偏的情况。一般轿车的方向盘可转动2圈720度,而轮胎的最大调整角度为60度,按照方向盘打偏24度,仅仅手略一偏的位置,而轮胎跑偏2度来计算,行驶近20米,车辆就会从一个车道偏入另一个车道,而这一切,仅发生在1秒内,在高速公路上,可以想见这是多危险的事情。

据了解,在高速公路上引发事故最多的小动作包括:和女(男)朋友亲吻或拉手;换CD碟片或调节收音机;接听拨打手机、收发短信;挠痒痒,尤其将手伸至后背挠痒;设置GPS卫星导航;扭头与旁边或后排乘客说话;摸烟盒、掏烟、找打火机、点火以及弹烟灰;喝水,拧水杯盖或瓶盖。(记者周琼 通讯员张楷 罗杰)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