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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分路组织视察司法工作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0日 06: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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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司法机关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如何?昨前两天,市人大常委会分路组织视察司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主任宋伟在视察中强调,各司法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利冕、翁鲁敏和秘书长杨剑耀参加视察活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刘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泽民,宁波海事法院院长斯金锦等陪同视察。

继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三个视察组,分别视察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市司法局工作。

18日上午,宋伟一行实地视察了鄞州钟公庙派出所,并听取了市公安局工作汇报。宋伟对全市公安机关忠于人民、服务人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全力维护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所作出的重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宋伟指出,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对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督促的权力。司法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强化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自觉,既独立司法,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使命。要强化主动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协调,保持与检察机关的密切联系,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强化司法机关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培育执法队伍的群众观点和业务素养,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参加视察活动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等纷纷就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素质、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改进和完善执法考核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记者龚哲明)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