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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抢夺手机 警察办案人性关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0日 07: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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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12月18日下午,家在云南镇雄的未成年人徐某来到鄞州文华派出所,含泪告别派出所里的民警。他说:“叔叔阿姨你们好,晚上我要坐车回老家了,谢谢你们对我的关怀!”

8月9日晚,我市高教园区发生一起抢夺案,诺丁汉大学的王老师被一名年轻男子抢去一只苹果手机和70元现金。案发后,文华派出所民警通过侦查排摸,发现涉案手机在金华浦江一带出现。鄞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文华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浦江,控制了手机使用人申某。但申某却称,他使用的手机是800元钱从王某那里买来的。民警又顺藤摸瓜找到王某。王某说,这只苹果手机是他从老乡徐某那里“得来”的。但当鄞州警方准备抓捕徐某时,他早已离开浦江回云南老家了。

文华派出所将徐某列为全国逃犯进行通缉。11月26日,文华派出所民警在云南警方的配合下,终于将徐某抓获,并押回宁波。

但在讯问过程中,民警发现案发时徐某未满18周岁。文华派出所及时将案情向区检察院、区法院等相关部门作了汇报。在等待起诉和判决的近半个月时间里,该所民警凑钱为在宁波居无定所、无亲戚朋友的徐某找了一家旅馆住下,还捐款给他买了御寒的羽绒服和棉鞋。该所民警还帮他联系了一份协助清洁工扫地的活儿,这样既解决了他的吃饭问题,又起到了良好的看管作用。

鄞州区检察院和区法院在案件起诉和审判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徐某的实际情况,最后作出罚款1000元的从轻处罚判决。判决生效后,派出所民警捐资给他,还为他买了车票。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记者朱和风 通讯员胡婷)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