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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当晚新房进了贼 五万多元的红包被偷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0日 07: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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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江某、林某和胡某都是从外地来宁波打工的,三个人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三人依旧无所事事并在牌桌上相识。

一年前的一个下午,林某找到江某和胡某,说他看到暂住房附近有户人家正在办喜事,家里肯定有钱。当天深夜,三人带上作案工具来到新房附近。江某在外面放风,胡某和林某偷偷爬到二楼进了新房。不一会儿,胡某空着手出来了,说什么收获也没有。江某觉得奇怪,新婚人家红包总是有的吧?于是他让胡某在外面望风,自己进了新房。在房间里,江某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手包,一摸里面都是红包。一想胡某和林某不在身边,江某就想把红包独吞了。他随手拿了件衬衫把红包一包,然后下楼找了个隐蔽地方埋好。只带着一个伴娘的手包和一只手机,与胡某等人汇合。伴娘的包中有一千多元现金,三个人平分了。

第二天下午,听别人说邻村有户新婚人家丢了好几万,林某和胡某顿时心生困惑。之后,江某悄悄返回埋包的地方,清点了一下红包,发现有现金5万多元。

受害人报案不久,林某和胡某先后落网,江某却逃之夭夭。报案人丢失的金额跟林某、胡某的供述对不上,由于确实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俩偷了红包,据此北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胡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今年6月,江某在四川落网,被抓后他承认了自己偷红包的事实。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由于此案的案值发生了变化,为此法院昨天撤销了此前关于林某、胡某的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8000元。(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陈红)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