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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砸了车,该由谁来买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0日 09:4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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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记者王杰通讯员黄宇

买来才几个月的新车停了在楼下,过不多久出来一看,车窗玻璃碎了一地,车身多处损伤,爱车就这样完全破了相。今年9月中旬,新碶街道某小区的潘先生所住的那栋楼,有处水泥外墙皮突然发生脱落,致使停在底下的几辆车纷纷“挂彩”。潘先生和另几位受损车的车主主与房产公司交涉协商了5个多小时后,才算得到了全部予以赔偿的回应。

然而,不是所有类似的纠纷都能这般快速地私下了结。今年下半年,我区发生了多起高楼物体坠落、砸坏汽车的事件,作为房屋所有者和车主的当事人双方却因谁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争执不下,最后甚至闹上了法院。高楼坠物造成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买单?法官说,这得视事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安装空调时,外机防护栏不慎掉下,楼下新车躺着也“中枪”

今年炎夏,家住北仑柴桥某小区六楼的吴某在某电器大卖场买了个空调,安装公司的师傅上门进行安装。师傅在调整空调外机位置的过程中,不慎碰到了小区统一安装的空调外机防护栏。谁知这个防护栏因年久失修,一碰就断裂,掉到了楼下,把停在路边的一辆车砸了个正着,导致汽车车顶下陷,车窗全碎。这辆车是小区居民张某刚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新车。因就维修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便自行修了车,拿着一万八千元的维修发票把吴某告上了法庭。法院根据吴某的申请又追加了电器大卖场和安装公司为共同被告。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相互对峙,纷纷表示责任不该由、不全由己方承担。吴某称之前已提醒了安装师傅所在小区是老小区,安装空调时要多加注意,因此责任不能由他承担。电器大卖场则表示只提供销售平台,安装是由空调品牌公司自行委托安装公司进行,与卖场无关。安装公司说员工在正常安装过程中移动机子,未经强力触碰,而该护栏非但不起到防护作用,还一碰就掉,显然存在安全隐患,故其不负全责。另外,安装公司还表示张某的汽车维修费过高,原来可以进行修复的车顶却被全部更换,扩大的损失不能赔偿。

在调解时,法官劝说吴某,其作为房屋主人,空调外机防护栏锈蚀易断,确实没有尽到消除防护栏安全隐患的责任,而安装公司在安装前未检查防护栏,导致触断防护栏,也应承担被砸车辆的维修费。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就车辆维修费进行了分担。张某承担了因更换车顶产生的一半费用,剩下的14000维修费元,房东吴某承担4000元,安装公司承担10000元。吴某与安装公司都当庭履行完了支付义务,张某也撤回了起诉。

被台风“刮落”的窗玻璃,和违停车辆的“较量”

日前,北仑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高层房屋窗户坠落,致原告车辆损坏的物件脱落、坠落损害纠纷。李某起诉称,今年7月14日,他将车辆停放于小区楼下,上午10时左右发现车辆表面及玻璃出现多处毁损,经查是王某房屋窗户玻璃从高处脱落砸到所致。李某与王某交涉未果后的第二日,他到派出所报了案。

“窗户玻璃本来好端端的,那两天来了台风‘苏力’,可能是被风刮下去的。”王某说。然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法院认为王某虽然怀疑窗户是被台风刮落,但他无法拿出切实依据,因而对此不可抗力的影响不予认定。

面对李某的诉讼,王某拒绝赔偿,又坚持称高空玻璃脱落是小区物业管理责任而非自身责任,双方就玻璃脱落责任归属问题产生分歧。同时,王某称由于李某未将车辆停放于小区车位,而是随意置放于楼下,才使高空脱落的玻璃砸到了车。“车子我是违停在那里,但当天没有保安通知我,平时大家也都是这么停车的。”李某认为车辆违停与否和损害赔偿的责任认定无直接关系。

“车辆不是停放在正常停车位,车主只能获得部分赔偿。”保险公司告诉李某,高空物体坠落属于车损险,如果车主没有购买车损险,发生情况也只能由自己负担费用。

经法院调解,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汽车修理款5000元。法院也想借此纠纷案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房屋出现情况,应要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进行修缮;规范停车,将私家车停放到车位上,避免受损。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