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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小学1月24日开始放寒假 共放假23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9日 07:2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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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宁波市教育局昨日发布通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于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廿四)开始放寒假,下学期定于明年2月16日(正月十七)开学,寒假共有23天的假期。

期末考试来临之际,通知特别提到,教师要正确指导学生进行复习,要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要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为了给学生的假期减负,市教育局要求,对中小学生寒假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提倡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坚持实践育人,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确保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

市教育局还重申禁止寒假补课的规定,严禁以任何理由利用寒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严禁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严禁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

据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面向社会建立寒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对违规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记者 成良田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