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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上演“对对碰” 所幸人双方当事人毫发无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9日 10: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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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前天下午,市公安交警大队逍林中队事故处理室内,副中队长孙海鸿正在联系一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就在前一天中午,中横线桥三线道口,一辆左转的尼桑两厢轿车与一辆直行的货车相撞,两车损毁严重,幸运的是双方当事人均毫发无损。

“这是一起典型的视觉盲区内不遵守交规引发的事故。”孙海鸿点开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6日中午11点55分24秒,就在该道口东西方向及左转方向绿灯同时亮起时,一辆红色尼桑轿车快速由东向南左拐进入桥三线。4秒钟后,由西向东从右转弯车道蹿出一辆直行的货车,让尼桑车司机措手不及。虽然双方都踩了刹车,货车后面更是留下了长长的刹车印,但事故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尼桑车旋转了90多度后停下,货车直冲到路边绿化带上才停下。

孙海鸿说,在绿灯亮起对向直行车辆还未起步时,尼桑车已快速起步并左转进入桥三线,而货车司机见前方车辆还未起步,便违反规定从右转弯车道借道。然而,自西向东直行车道上仍未驶过停止线的车辆遮挡了尼桑司机和货车司机的视线,使得双方均未发现对方车辆,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按规定转弯车辆是要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而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也同样违法了。在事故责任上,尼桑车司机负主要责任,货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前来处理事故的尼桑车司机华小姐对事故仍心有余悸,在看过监控录像后,更是感到后怕。她表示当时幸亏系了安全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也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转弯、变道、超车过程中,应对视野范围内的动态情况了如指掌。过道口时千万不要抢绿灯最后一秒,红灯变绿灯时起步不要太快,除了要遵守交通法规,还要小心谨慎地应对视觉盲区内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记者蒋余辉通讯员胡志东

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