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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窃手机被擒 法院判其拘役三月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临近年关偷盗高发,市民要提高警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09日 10: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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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记者张晓庆  通讯员焦川)惯偷林某在我区一家医院偷苹果手机,刚得手便被便衣抓住,昨日上午,林某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林某今年55岁,江西人,曾因盗窃被判劳教数次。虽然如此,林某还是本性不改,随身携带镊子、剪刀等作案工具,一有机会就下手。

2013年8月,林某来到镇海,兜里的钱快用完了,便想偷点东西。走到一家医院门口,他看见一名年轻女子带着孩子在挂号,手里的手提包拉链敞开着。林某眼前一亮,悄悄靠近该女子,往包里一瞧,一部苹果手机正躺在里面。

挂完号,该女子带孩子前往儿科看病,林某紧紧尾随,并拿出镊子把手机夹了出来,该女子并未发觉。得手后,林某迅速走下楼梯打算跑掉。刚下楼梯就被等候在此的反扒队员擒住。原来,针对医院、超市等扒手较多的场所,警方布置便衣加强巡控,林某的一举一动早被反扒队员看在眼里。

经鉴定,被林某扒窃的手机价值17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年关临近,又到了扒窃案件的高发期,特别是车站、医院、大型超市、菜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是犯罪分子活动频繁的案件高发区域,市民要增强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警惕身后的‘黑手’。”承办法官说。

稿源: 镇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