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装精致、风味独特的进口食品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青睐。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市售食品最重要的信息之一,进口食品当然也不例外。然而,由于境外日期标注方式与境内不同以及个别经销商不诚信等原因,时下在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日期标注不规范的现象屡有发生。
蹊跷
同一瓶饮料竟有两个有效期
近日,市民刘先生在江东区某超市的进口食品专柜,花费522元购买了9瓶原产地是西班牙的气泡果汁饮料。“饮料的中文标签贴在外文标签之上,覆盖了原本外国进口商的信息。”刘先生有些好奇,便刮开了中文标签。
这一刮不要紧,刘先生看到外文标签上写有“BBE 6 2015”的字样。经查询,刘先生才知道这是“在2015年6月之前食用最佳”的意思。但奇怪的是,贴在外面的中文标签上写的却是“灌装日期:2013年2月19日”,保质期为36个月,有效期应该到2016年2月19日。
“到底哪个有效期才是正确的?”这让刘先生犯了难,“一瓶饮料怎么会有两个‘到期日’,而两者竟然相差大半年,到底该以哪个为准?”
结果
相关食品下架,消费者获赔
江东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该超市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超市在售的同一系列24瓶果汁饮料,均有类似问题。工商部门要求超市立即下架相关产品。
随后,工商人员根据饮料瓶上的信息联系上相关进口商。对于其中缘由,公司业务员孙某解释,可能是工作人员没有仔细查看外文标签就把中文标签贴上去了,出厂时也没有认真复检,才导致了该情况的发生。
经过协调,进口商同意给予消费者“退一赔三”作为补偿。同时,工商部门责令进口商对相关饮料的标签做出及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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