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施工时没有按照规范操作流程,结果导致一死一伤。前天,操作员陈某站在了奉化法院的被告席上。
42岁的陈某,安徽人,从2008年开始在一家混凝土制品公司当混凝土泵车操作员。去年3月的一天下午,他与同事到奉化一工地施工。
当天的施工项目是浇注混凝土柱子。两个工人,一人扶住泵车前段软管将混凝土浇到柱子内,另一人用震动棒将柱子内的混泥土震实。施工过程中,陈某的同事发现泵车的左支腿开始往下陷,当即按喇叭示警。
当时正在浇注第三个柱子,臂架刚刚移过去,陈某跑过来查看时,已经来不及,泵车的壁柱往左下方砸了下去,正好砸中一名施工人员。另一名施工人员被浇注软管一甩,从二楼掉到了一楼。事故导致一死一伤。
按照相关规定,泵车要根据地基软硬及承载力来确定支撑面,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还要经过试压,确定没有问题后才可作业。在这起事故中,因为之前已施工过多次,陈某对工地的情形很熟悉,想当然地认为没问题,没有做试压测试,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前天,奉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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