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宁波市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甬政教督[2012]6号)精神,在乡镇(街道)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基础上,经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宁波市教育局拟同意江北区洪塘街道、北仑区梅山乡、北仑区霞浦街道、鄞州区下应街道、鄞州区潘火街道、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鄞州区龙观乡、慈溪市龙山镇、慈溪市胜山镇、慈溪市坎墩街道、余姚市大隐镇、余姚市鹿亭乡、余姚市临山镇、奉化市锦屏街道、宁海县长街镇、宁海县一市镇、宁海县西店镇、象山县晓塘镇、象山县爵溪街道等19个乡镇(街道)为宁波市第二批学前教育示范乡镇(街道)。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1月18日至2014年1月22日。监督举报电话:87191191,89186474,邮箱:dudao@nbedu.net.cn。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学校和个人对公示乡镇(街道)以下问题等有异议,均可向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举报:
1.辖区内没有无证幼儿园。
2.辖区内幼儿园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其它需反映的重大问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宁波市教育局
201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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