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之后还是难以见到孙子
时间转眼过去两年多,马年上班的第一天,张阿姨就独自来到法院,称要起诉前儿媳妇郑某。
她说,自去年始,郑某便不再与她联系,连这次回宁波老家过年都不让自己探望孙子。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几次帮她交涉,仍然没有结果,因此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并要求郑某立即协助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尽管张阿姨态度坚定地请立案庭法官帮助其书写起诉状,但同时,她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告诉法官:“她(郑某)还是挺喜欢我这套房子的,最好她能认输,我只是希望能常常看到孙子。”
房子拿回后老人并不开心
法官随后在电话里与郑某进行了沟通,但郑某却并没有表现出对房子的不舍。她表示,自己离婚前就已经和张阿姨关系不融洽,不愿意过多接触。如今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地,工作繁忙,无暇按约定期回来,如果老人坚持要求返还房产,她会配合。
“至于孩子和他奶奶的关系,就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思吧。”郑某说道。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撤销赠与协议,郑某把房子还给张阿姨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拿回来了,张阿姨却并不开心,因为她想常常见到孙子的心愿更难实现了。
“张阿姨有她的念想,前儿媳妇也有她的难处,本是双方自愿,也无法责怪某一方。”法官说。□记者 黄金 通讯员 王丽娜 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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