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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四区二手房交易3月起将试行“网签”

市民买卖二手房可选择资金托管,安全便捷还有利息收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6日 08: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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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住建委房管中心发布消息,从3月1日开始,海曙区(段塘、望春街道待条件成熟后实施)、江东区、江北区、国家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存量房买卖将试行网上签约。

  试运行期间,存量房交易将采取手工签约和网上签约并行的模式,待运行平稳后全面实行网上签约。其他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工作的实施进度,并制定实施细则,但实施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2月31日。

  试点二手房交易网签

  提高交易信息透明度

  宁波市住建委房管中心副主任毛海鹰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房屋进入二手市场,存量房交易在房地产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

  “但是在传统交易模式下,交易过程中容易发生各种问题。”毛海鹰说,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供求信息缺乏透明度,买卖双方交易过程相对盲目,购房纠纷不断;市场上少数中介公司资质不清,证照不齐,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规操作,有损行业整体形象和交易双方的利益。同时,主管部门对市场交易状况缺乏准确、实时的掌握,不利于市场的宏观调控,也制约了存量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广泛调研和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住建委出台了《宁波市存量房买卖网上签约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试点实施存量房交易的“网签”工作。

  存量房网签工作将提高存量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降低购房风险,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

  防止发生“一房二卖”

  办过户手续更加快捷

  对二手房交易双方而言,“网签”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确保房源的真实可靠。

  根据《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时,应当使用“网签”系统进行存量房房源核验;存量房买卖当事人未经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而自行成交的,应到公共服务点进行存量房房源核验。

  “网签”系统可以核验房屋的基本信息是否真实,房屋是否有查封等限制,可有效地解决房源信息虚假问题,保证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等,确保交易安全。

  “在房源核验中,如果发现交易房屋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则不得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毛海鹰介绍说,房源核验成功后,网签服务点工作人员将通过网签系统协助买卖双方当事人拟定合同条款,实现网上签约。一旦通过网签系统签约,该房屋不能再进行签约,这将有效防止“一房二卖”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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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