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座城市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在走过10年后将开启新篇章。昨日,经公示征求意见后的修改版本宁波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审查同意后将上报国务院,最终由国务院批复。
市规划局副局长郑声轩受市政府委托作了修改情况的说明。据介绍,新方案侧重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增加空间管制,构建城乡生态格局;二是促进城乡统筹,合理调整城市规模;三是科学配置资源,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四是加强区域联系,完善综合交通布局。
修改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20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市(中心城+组团)两个层次,“中心城市”这一概念为首次提出。根据修改方案,中心城市包括三江口片区、镇海片区、北仑片区在内的中心城,以及中心城外围的东部滨海、慈城、东钱湖、九龙湖—澥浦等4个组团,到2020年,中心城的常住人口将达到4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51平方公里。而此前版本总规对这一片区的规划是:常住人口2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312平方公里。此外,修改方案指出,三江片重点发展由向东发展调整为重点发展西部与北部,适度发展南部。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审议认为,修改后的城市总规符合宁波市的发展要求,基本可行。同时,建议更多地体现宁波特色,处理好生态保护多样与重点的关系。过去一个时期,宁波发展成就巨大,但在生态保护方面留下了很多遗憾。修改后的方案要体现宁波作为海滨城市和江南水乡的生态特点,留足生态保护区、增加沿海和平原地区禁建区和限建区比重,保留一定规模的生活和生态岸线,在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同时,加强对海洋、岛屿、湿地、滩涂、湖泊河流和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实现生态保护的多样化。
同时,经公示和修改完善后的《宁波市月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于昨日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按照相关规定,《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还须报省人民政府审批。□记者 滕华 实习生 陈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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