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举行的第一次食品安全专题询问会,开了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的先河。昨天结束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专题询问办法,将此工作制度化。也就是说,今后专题询问将成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的一种常态化工作办法。
根据昨天通过的办法,专题询问的议题一般是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也就是说,民生问题将是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
询问的主要问题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与询问议题有关的工作进行视察或者专题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询问议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议案、建议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调研、代表座谈会、群众来信来访、征求意见函和网络媒体等收集的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其他途径汇总的意见中比较集中的问题。
根据专题询问所涉及的工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回答询问的时候,要如实准确回答,不能推脱或者回避问题,不能提出反问。被询问人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书面答复。记者 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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