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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个综合型“服务团”入驻海曙交警大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7日 06: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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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烦的莫过于后续赔偿问题,事故双方往往因为各自的期望值不一样导致谈不拢,最后陷入僵局。记者昨天获悉,全市首个综合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团”已进驻海曙交警大队,目前一般的交通事故可实现“一条龙”处理。

  “非常感谢你们,不然这个赔偿又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了。”昨天上午,当记者来到海曙交警大队的交通法庭时,一名女子拿着一份“民事调解书”正向法官表示感谢。去年5月27日的晚上,这位名叫文馨(化名)的女子在路口处被一辆小轿车给撞了,对方负全责。

  原本是一起很简单的交通事故,但在赔偿这一块就卡住了。文馨因左手受伤,有一段时间一直在家休养,又因孤身一人在宁波,不得不请护工进行照料,为此她每天需支付给护工100元的工资。索赔时,她要求肇事方赔偿她3万多元,对方却认为有些费用不应该由他掏,比如护工费等,只答应给1万多元。

  尽管调解员调解了多次,但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都没成功,甚至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今年初,文馨得知有一个综合型的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团”进驻海曙交警大队,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找上了门。一试之后果然灵,律师分别给她和肇事者讲法律知识、算经济账,调解员和法官在中间当和事老,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文馨获赔2万多元。

  “我们发现以前的‘后事故处理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了瓶颈,所以决定成立综合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团’。”海曙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指导员胡光灵说,这个由海曙区交警、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共同参与,全称为“交通事故处理综合型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便民组织,下辖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工作室、保险理赔工作室和交通法庭。

  其中,引入律师常态化驻点服务是其中最大的亮点。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谢银忠说,在以往的很多案件中,对于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很多人是模糊的,甚至是道听途说的,理解的误差以及期望值虚高,容易导致调解不成功。律师的存在,一方面是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当事人维权的合法途径,另一方面是引导当事人树立合理的诉求,并且在合法的前提下争取最大利益。

  据悉,这个综合型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团”自今年初试运行以来,已解决了一批“棘手”的纠纷。(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 石奇峰)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