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复函显示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将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内的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10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2001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慈溪经济开发区从原先慈溪的中心城区调整到杭州湾新区。2005年6月,国务院批准在慈溪经济开发区内设立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2009年11月,宁波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加快实施“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决策部署,作出了《关于加快开发建设宁波杭州湾新区的决定》;2010年2月,在整合原慈溪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上,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新区发展新的历史进程。目前,杭州湾新区正按三年翻番的发展速度全面推进开发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在复函中要求,必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必须依法供地,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同时,要按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重、利用外资与境内投资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重的要求,致力于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致力于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以产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性区域转变,充分发挥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据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获批,将对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区域发展质量和水平以及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更好地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慈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更名为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正报省政府审批。记者 张昊 通讯员 袁红薇 郑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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