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老板不缴纳社保,老板却反告他借钱不还。一起标的额仅4000元的借贷纠纷,却为此支出了3000元的鉴定费。
向某在北仑一家公司打工。去年年底,他将公司老板张某诉至法院,称自己进入公司五年来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也不及时支付工资等,要求老板张某补缴5年来的社保、年休假补贴等多项资金,总计10余万元。
在向某起诉后不久,法院又收到了张某的起诉状。张某说,半年前向某称生活有困难,分两次向他借款共计4000元。向某当时还出具了两份借条,说好发工资后归还。然而直到现在,向某也没有归还这笔钱。
向某称,自己没有借钱,是张某在一张骗他签了字的空白纸上随意填写了内容,为此向某要求做笔迹鉴定。法官称,此案标的额才4000元,如果做笔迹鉴定的话,鉴定费需要近3000元,希望双方考虑。双方均坚持做笔迹鉴定。不久,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论,两份借条的签名确实是向某本人的。
昨天,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提供的两份借条都是原件,虽然向某坚持认为借条上内容并非本人所写,但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为此法院结合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判向某归还张某4000元借款。向某不服判决,当场提出上诉。(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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