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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伪造身份证登记 如今想要离婚却离不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7日 09: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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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通讯员宁法)当初,她铤而走险以伪造的身份证顺利登记结婚。如今,因身份证与结婚证信息不一致,无法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宁海法院日前驳回了一起因假身份证登记结婚的离婚案件。

现年36岁的沈某(化名)系安徽人。18岁时,交往了一个大她5岁的宁海男友李某(化名)。然而,沈某父母对两人的恋爱关系却极力反对,后来还将沈某的户口簿、身份证藏了起来。

岂料两人心意已决,沈某跟着李某回到了宁海,之后李某便托人给沈某伪造了一张身份证。1998年初,两人持着伪造的身份证顺利从民政局领到了结婚证。但好景不长,婚后李某一直未能找到稳定工作,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李某入狱后,沈某一人带着两个孩子,原本并不宽裕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无奈之下,沈某于2014年1月起诉至宁海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随沈某一起来到李某所在的监狱开庭,但是细心的狱警发现沈某持有的身份证与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遂拒绝了会见请求。

沈某见纸包不住火,向承办法官道出10多年前用伪造身份证领取结婚证的实情。最终,法院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现在持有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沈某”是同一人,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沈某的离婚起诉。

法官表示,沈某可依法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如民政局不予撤销,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民政局撤销该婚姻登记。同时,法官还提醒公众,结婚登记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如以伪造身份证领取登记结婚,那么就会面临类似沈某这样的尴尬。

稿源: 宁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