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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清退引发合同纠纷 镇干部以理服人调解成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27日 09:2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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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闻网讯(见习记者 徐晨光 记者 许 奔 通讯员 任忠明)近日,莼湖镇谢家村一起因养殖场清退引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镇干部的努力下调解成功。

2009年5月,谢家村邬女士把自己的养猪场出租给徐师傅养猪,租赁期限为20年。去年9月,莼湖镇政府公布清退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名单,徐师傅承包的养猪场名列其中。当时徐师傅的养殖场被顺利清退,并获得一笔补偿费用,但他没有把此事告诉邬女士。直到去年12月,邬女士才得知此事,即向该镇联村干部反映。联村干部对此事进行调查,咨询法律专家后认为,徐师傅与邬女士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养殖场的所有权人为邬女士,理应获得养殖场拆迁的补偿款。随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徐师傅详细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经过10余次的当面及电话调解,徐师傅终于答应把部分补偿款交还给邬女士。

2月23日,邬女士终于拿到了应得的5万元补偿款,并对镇工作人员的调解表示感谢。“没有你们,我这笔钱拿不回来,谢谢你们为民做主。”

稿源: 奉化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