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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3:梳理宁波保险业服务民生热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06日 08:2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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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保监局陈静局长(女)赴“菲特”台风受灾企业调研。

  全国首家镇级农村保险互助联社签发第一张保单。

  2013年,对于宁波保险行业而言,是备受考验、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一年。在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商报对2013年宁波保险行业服务民生过程中所发生的大事进行了梳理。从中可以看出,宁波保险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险业支付“菲特”台风赔款35.76亿元

  2013年10月份,因台风“菲特”侵袭,宁波受灾严重。面对灾情,宁波保险业迅速进行查勘理赔,妥善处置“菲特”台风期间消费者诉求,为全市救灾复产作出巨大贡献。

  宁波保监局严格落实“简化程序、放宽条件、加快速度”的大灾理赔政策,带领宁波保险业积极应对,全行业快速处理了9.45万起案件,60天理赔完成率超过99.9%。截至目前,宁波保险业共为灾后复产提供了35.76亿元,超过1982年保险业务恢复以来宁波保险业利润总和,占全市灾害总损失比例10%左右。

  医疗责任保险实现公立医院全覆盖

  截至目前,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已覆盖宁波220家医疗机构,包括市、县、乡镇三级公立医院、5家大型民营医疗机构和1家军队医院。为加强医疗纠纷处置,宁波市专门成立了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2013年,医疗纠纷理赔中心累计受理医疗纠纷4764起,调处终结的4100起,通过理赔中心协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达95%以上,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最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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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