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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仨借贷不清出矛盾 亲兄弟明算账以免纠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06日 09: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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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新闻网讯(实习生施自强  通讯员顾宏伟 孙圣烔)开公司做生意,资金难免有周转不灵的时候,拆借一下也是常有的事。可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姐弟三人因为开公司互相拆借闹出了大矛盾,姐俩被弟弟告上了法院,还被冻结了退休金。  

高某姐弟三人都是镇海人,今年都已六十有余了。十年前,姐弟仨还在各自开厂经商。开公司就会遇上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为此姐弟之间经常相互照应,提供资金借贷,解燃眉之急。三人的生意在不温不火中维持了几年。近几年由于经营不善,大姐的鞋厂最终歇业,二姐的服装公司也难以为继,姐俩各自欠下很多债。小弟的外贸公司也濒临倒闭,债务也不少。眼看着自己的生意要黄了,于是弟弟要求两个姐姐归还几年来的借款。可两个姐姐却声称前些年的借款早已陆续还给了小弟。

在姐弟仨相互争吵指责无果的情况下,2013年6月,小弟拿着两张借条将两个姐姐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两个姐姐分别应归还小弟借款60万元和30万元。

判决生效后,弟弟也不心软,今年春节过完就来法院申请对两个姐姐强制执行。法院通知高某姐俩限期履行无果后,最终冻结了高某姐俩的退休金账户。

谁知,高某姐妹俩开始疯狂“表演”了。大姐多次到执行法官办公室哭闹,满地打滚,还在法院门口跪地喊冤;二姐则扬言要到法院跳楼自杀。两个姐姐都声称不欠弟弟钱,但弟弟手中有两个姐姐出具的借条,还有通过银行汇款的凭据;两个姐姐则称借款已还清,说由于时间久远提供不出还款的任何证据。

执行法官严肃地批评了两个姐姐的行为,告知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另行向有关部门申诉,但申诉不影响法院执行。

面对亲情和金钱的矛盾,执行法官多次协调,昨日下午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弟弟同意两个姐姐的退休金账户每月各留1000元钱供她们基本生活费用,余款用来归还债务。

法官指出:民间借贷不仅仅是金钱关系,更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哪怕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之间借款与还款都要做到亲兄弟明算账、尽量立字为据,避免产生纠纷。

稿源: 镇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