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3月7日讯(记者 殷聪 通讯员 赵清)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讨论通过并正式签署《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宁波市总工会关于建立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以及沟通机制的意见》,让多年来职工维权中的“女士优先”以规范化制度的形式落了地。
据介绍,近年来女职工遭受“孕期被辞退”、“家暴”等侵权的案例越来越多。由于女性往往是上述案件中的弱者,而如果将上述案件放在常规案件中进行审理,容易出现由于案件正常审理周期长,导致受害女职工的司法救助保护滞后。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搭建的绿色通道,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
去年4月,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遭受家暴的吴女士。吴女士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并诉之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虽称多年惨遭丈夫家暴,但由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私密性,吴女士的举证证据不足,导致不具备法定离婚条件,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同时受限。“类似案件成为了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建立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的契机。借助绿色通道,再遇此类案件因种种原因导致受害女职工无法举证的,工会方援助律师代为收集相关证据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称。
据悉,深化服务女职工依法维权机制是工会职工维权工作的重点之一。去年,市工会女职委积极开展女律师服务活动,加强对侵害女职工权益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为13名女职工提供了法律援助,为150余名女职工提供了法律代书服务。目前,全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在已签集体合同中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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