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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发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1日 08:2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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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今年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3日、14日举行。

  今年城区(海曙、江东、江北和宁波国家高新区)考生在考完后第二天就开始填报志愿,继续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志愿,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分2次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5日,第二次为6月20日。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宁波市教育局将不再安排集中的普高招生咨询会,如有需要了解情况的,学生和家长可直接到有关招生学校咨询,或登录招生学校网页访问。

  中考报名

  城区回城考生本月28日、29日报名

  初中阶段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市户籍地

  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

  向户籍地中招办提出申请。其中,户籍在城区,初三在城区外就读,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需携带有关材料于3月28日、29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地址:开明街89号)办理报名手续。

  在市外异地借读

  并要求回城区升学的考生或缓考学生

  于5月10日至11日参加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的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城区应届考生和历届生

  前者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后者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城区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准考证统一编号,考生体育考试和文化课考试的编号一致。

  在城区初中就读的省外考生

  2014年要在城区继续报考高中段学校的,由学生填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段学校就读申请表。随迁子女报名需满足“三年经历、两个合法、一保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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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