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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消保委发布去年10大消费维权案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1日 09:2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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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汽车4S店失诚信 额外收费实不该

2013年4月,消费者郑先生在某汽车4S店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了一辆轿车,并交了7500元贷款担保手续费。事后,郑先生了解到业务员有意隐瞒了公务员按揭可以不收取担保费,而且利率更低的这一事项。经多次协调,最后4S店退还了郑先生7500元的担保费。

点评:

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该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4S店业务员在销售时没有告知买卖的有关事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案例二

保健产品良莠不齐 老年消费者更须谨慎

2013年1月,陈老伯花3700余元购买了某品牌的保健茶,服用三周后出现嗓子痛、胃痛的状况,找经销商要求退还余额遭拒。消保委与经销商多次联系,经销商才同意退还了2000多元余额。

点评:

近年来,由于老年消费者辨识能力较差、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某些销售保健品的不法商家正是利用老年人求健康心切的心理,诈骗老年人钱财的现象屡见不鲜。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注意包装上的批文号,确定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最好到正规的商场和药房购买。

案例三

电信套餐起纠纷 莫让套餐“套”晕

2013年10月,消费者张先生办理了“159”电信套餐,每月缴的费用都在200元以上,经查询后他发现每月多缴了29元的信息服务费,而自己并未办理此业务。通过多次与电信交涉,电信退还了多收的200多元费用。

点评:

消费者要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收费情况,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套餐服务或省钱的噱头迷惑,选择基本的、实用的服务项目,特别要警惕不知情的或者捆绑的收费服务项目,该拒绝的要拒绝。此外,要保留好合同、业务开通等票据资料,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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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