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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不是你想撕就能撕的 女债主“鸠占鹊巢”被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31日 10: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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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宁法于珊婉)好友卷走了她18万元盖房钱后消失,为弥补损失,何某索性占据使用好友家的房子。现在其他债主告上法庭,房子贴上了封条要被依法执行,可何某却撕毁封条、撬开房门,继续“鸠占鹊巢”。这下,麻烦更大了!

四十来岁的何某是宁海本地人,丈夫常年在外打工。何某闲来无事经常和朋友陈某一起打麻将。2011年下半年,陈某向何某借款18万元,后来就玩起了失踪。何某拿不到钱,就拎着东西住进陈某家,还把陈某的房子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鸠占鹊巢”的何某俨然一副房东的模样。但“好景不长”,几个月后,法院的执行法官就找上门来了。原来,陈某还欠了其他亲朋好友100余万元。

面对法官来访,何某显得很淡定。“陈某欠我钱,我是债主,我有权利租出去。”对此,法官耐心地向她解释,“陈某因债务问题被人起诉至法院,现在我们需要处置其房产。如果她欠你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但何某听着听着就“砰”一声把房门关上了。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在陈某家门口张贴了执行告知书,并告知租客尽快搬离。

2014年1月,执行法官第二次上门查看房子时,里面的租客已经搬走,而何某正在屋内洗衣服。为了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几日后执行法官再次上门,给房子换了锁,并贴上了封条。

之后何某再次撕毁封条,但她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反复说“我也是债权人,我犯法了吗?”可听法官说她撕毁封条阻碍执行的行为依法可拘留15日,何某慌了,立马称自己患有精神病,想逃避拘留。后经查证并不属实,法院遂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第二日,何某的亲友至法院代其承认了错误并及时将何某的东西搬出了该房屋。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予以提前解除拘留。

稿源: 宁海新闻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