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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对公共消防栓进行定点、定位和编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3日 07:3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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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报道

  从昨天开始,城管部门将对老三区范围内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漏水、被埋、破损的公共消防栓进行逐个整治,并开出了首张整改通知单。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报道中提到的海曙区君子街35号,工人正在清理掩埋消防栓的建筑用砖石,但违建墙体依旧存在。城管执法人员当即向该违建墙体的权属单位宁波市灵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出责令整改通知单,该单位主动配合工作,当即叫来施工人员对墙体实施了拆除。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遮挡消防栓的违建墙体已拆除。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城市道路每隔120米要设置1个消防栓,十字路口也应设有消防栓,宽度超过60米的道路两侧应同时设置。另外,消防栓距车行道不超过2米,距房屋外墙一般不小于5米,消防栓100毫米出水口应正对马路。导致消防栓消失、损毁的原因很多,施工、道路改造、人为损坏、绿化遮挡等都有。对于被盗和人为造成的消防栓损毁,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除火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消防栓用水。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移位和拆除的,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统一由供水企业实施负责。对于消防栓及配件损坏、缺失及漏水,维护部门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止水维修。

  下阶段,城管部门除对这次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防栓继续进行整改外,还将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对公共消防栓进行集中核查,逐步对公共消防栓进行定点、定位和编号,并定期将监管数据报送给消防部门。同时,利用智慧城管信息采集员的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对公共消防栓的日常巡查。□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郭腾达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