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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获批试点巨灾保险 初期保费计划由财政负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16日 07:0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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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我市一旦遭遇台风、暴雨、洪水等巨大自然灾害,给市民的人身、财产等带来损失,将可获得保险理赔。记者昨天获悉,中国保监会日前已经批准宁波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宁波由此成为继云南、深圳之后,第三个试点巨灾保险机制的地区。

  据介绍,我市推动巨灾保障的直接动因来自“菲特”。宁波保险业为“菲特”造成的损失赔付总额超过35亿元。尽管如此,相比“菲特”台风给宁波带来的334亿元直接经济损失,保险的覆盖率仍只有一成,近90%的损失仍由个人、企业和政府承担。

  以农险为例,在“菲特”台风中,宁波受灾农险的总赔款为1.5亿元,但农险实际直接损失超过25亿元,损失是赔付的17倍。

  人保财险农险部负责人郑健雄说,宁波地区农险承保采用的是共保体模式,由具备农险牌照的公司统一协商条款后对外承保。目前宁波农险的保障额度为45.6亿元,当地农业的总产值去年为430亿元,农险渗透率约10%。

  据记者了解,目前宁波巨灾保险的初步计划是从本地居民人身、家财险起步,主要承保台风、暴雨和洪水三项灾难因子,并由财政负担初期保费。估计方案为:政府拟每年出资6000万元,其中,人身伤害保费人均3元,按1000万常住人口投保,保险金额20万元/人;家庭财产保费农村每户18元,城区每户3元,财产损失保额2000元/户。累计赔偿限额为人伤10亿元,财产损失6亿元。

  巨灾保险中将设置农险大灾分散机制,我市将以再保补贴的形式提高农业保险深度,初步估计,补贴给保险公司的再保费用为800万元/年,确定后农险覆盖率将由现有10%的渗透率提升至40%。此外,我市还有可能出资数千万元建立巨灾基金。

  不过,据业内人士介绍,宁波巨灾保险试点虽然已获中国保监会批准,但是具体的试点方案仍未确定,最终将由宁波市政府研究决定。□记者 徐文燕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