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几位市民正通过市人民法院东门口的电子屏幕关注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庭审。上午10时10分,市法院继微博、门户网站直播庭审后,首次用电子大屏幕直播庭审。今后,市法院将通过直播庭审、预告庭审公告等形式更好地监督法官行为,规范法庭秩序,推进“阳光司法”建设。记者 苏英英摄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杨鲸霖)